作家專欄陳安儀的筆下人生

曾任電視節目企劃製作,亦是資深媒體記者。2002年發起「台灣母乳協會」。2005年開始筆耕生涯,出版「分數之外的選擇」、「窩心~父母最想知道的親子聊天術」、「讓孩子愛上閱讀」等書。「陳安儀的筆下人生」部落格目前點閱路已破2千萬人。常任談話性節目來賓、專欄作者。並創立「媽媽play親子烘焙聚會」,及「陳安儀多元作文」

脫離「媽寶」的第一步-----去打工吧!

發表時間:2016-08-18 點閱:4192

最近有報社記者打電話來採訪我,希望我談談「大學生的媽寶現象」。因為最近許多大專院校陸續開始發佈註冊、新生訓練等行事曆,許多緊張焦慮的家長們於是打電話到學校詢問各式問題、提出許多要求,讓大學裡的行政人員瞠目結舌,為「媽寶」大學生日益增多的現象而感到憂心忡忡。

其實這個問題在兩岸都見怪不怪。我今年五月去上海、杭州演講,聽到更多光怪陸離的故事。比方說:3歲的孩子不會咀嚼吃飯、7歲的孩子還在坐娃娃車、10歲的孩子不會綁鞋帶、高中生每天還要父母接送上學、……每一家的孩子都像寶一樣,捧在手裡怕碎了、含在嘴裡怕化了,家長們只擔心功課不夠好、競爭力不夠強、考不上好學校,卻不知道,缺乏「日常生活自理」的能力以及「解決問題」的應變能力,無論孩子書念的多好,都已經失去了「競爭力」。

我們這一代大部分的家庭即便稱不上富裕,但是已經吃穿不愁。因此,很多父母都要求孩子「不必打工,好好念書,其他事通通不用管」。我的想法卻剛好相反。根據調查,大學裡所教授的知識,能夠實際應用在工作上的比例,近50年來已經日益降低。現在的科技日新月異,很多工作上的技能需要邊做邊學 ; 更何況一些待人處事的道理和對工作的認知與態度,才是職場上勝出的關鍵。

以我來說,唸文學是我的興趣,但是我前10年歷任電視節目企畫、報社記者,其實都用不太上的我的文學知識,直到我近年來轉業教授寫作,很多文學理論才派上用場。然而職場上很多受用的經驗,幾乎都是打工學來的!

我打工的經驗非常豐富,可以稱得上是多采多姿、琳琅滿目!

記得剛考上大學那年,我的第一份工作,就是去速食店打工。當年我的父母也不希望我「浪費時間」,見我執意要去,怕我被騙,只好委託親友幫忙介紹了一家連鎖速食店。我一進去,資料上「XX介紹、台大新生」的資料,便被人取笑是「富家女、好學生」。再加上店長對我照顧有加、他的女友喝飛醋,我很快就被排擠在外。沒多久,我就被安上一個「不適任」的頭銜,請我走路。

這一次教訓讓我知道:「顯赫學經歷」在空降到一個團體時,不一定是個保證,有時候反而是個累贅。而跟異性的頂頭上司相處,最好要「保持距離以策安全」,以避免不必要的猜疑。於是,好強的我決定一雪前恥,自己假報學歷換了一家店應徵,從後場點貨、搬貨 ; 前場備餐、清掃 ; 一直做到櫃台點餐、算帳……,曾經有過一天排三班、連續站12小時、白班接夜班的紀錄。這一回,無論店長如何對我表示好感,我只是佯裝不知。一年後,我成為店長倚重的左右手,但我卻選擇辭掉速食店的工讀。因為我知道,我並不想在這一行繼續下去,這一切只是為了證明給自己看:別人可以做的事、吃的苦,我也可以做得到!

升大二的暑假,我改到一家新開的托兒所去當全職的保育員助理,每天早上九點到傍晚六點,一個月薪水一萬八。剛開始,我幫忙佈置場地、製作教具,後來孩子陸續進來,我便幫忙班主任照顧大約10個三歲以下的寶寶。因為我在家中常幫媽媽照顧年紀差距很大的弟妹,因此我對嬰兒換尿布、餵飯,可以說是駕輕就熟。我每天在托兒所裡愉快的照顧小孩、用自己製作的教具跟他們玩、紀錄飲食,中午陪他們午睡,還可以跟班主任一起吃飯看電視重播的連續劇,真是快活似神仙!

當時,媽媽和男友每次來工作的地點看我,都覺得我很「奇葩」,為什麼我竟然能把屎把尿的跟一群黃口小兒,玩得樂不思蜀?為什麼不去找一個比較「正常」、能讓自己「進步」的工作?然而,我卻樂此不疲!那一次工讀的經驗,讓我發現自己真的很喜歡小孩子,我跟孩子在一起,感到很快樂。兩個月後,我要開學了,班主任連續應徵了兩個員工,都只做了三天就嫌事多錢少而離職。於是班主任連續CALL我回去應急,直說我比「大人」還好用!

大學四年間,我打過很多工:我當過街訪員,雖然訪問「單價」很高,但是後來我發現難度太高且耗時,不敷時間成本。我身材瘦高,也曾去過模特兒經紀公司應徵。錄取受訓一個月之後,卻發現自己實在沒有「肢體天份」、連走個台步都會同手同腳而自己決定作罷。我也翻譯過英文羅曼史小說,當時「林白」很紅,我跟同學寫信去自我推薦,「試譯」通過之後,便開始合譯英文書稿。不過,譯了一本書之後,我覺得雖然稿費還不錯,不過每天宅在家寫稿實在不適合我的個性,便決定不再繼續。

大三因為男友跟父母吵架、缺錢時,我甚至動念過去酒店當公主!不過,在燈紅酒綠的夜店前面徘徊良久之後,我終究有道德上的顧慮,以及對黑暗生活的恐懼,沒有踏出那猶豫的一步。至今回想起來,也是替自己捏了一把冷汗!

後來,我做的比較久的兩個工作,一個是翻譯日文漫畫,一是去安親班教作文。我不諳日語,因此老闆要我負責從懂日文的老先生口中,將直譯的口語改寫成通順的文稿。我做了大半年,沒想到,有一次竟跟其中一位老先生起了衝突,我聽不懂他的翻譯,但他堅持他沒翻錯!一老一少大吵起來,老闆無奈,只好換我跟另一位老先生合作。不過,那段跟老先生相處的日子,事後回想起來覺得頗為有趣,因為老先生常常跟我天南地北的聊天,我的火爆脾氣也修正了不少。

去安親班教小學生寫作文,也是一個無心插柳。本來是同學的工作,我看她領的酬勞比家教高,於是研究了一番教材後,也去找了一家安親班應徵。從未有過教學經驗的我,第一天面試就被安親班的班主任要求「現場試教20分鐘」。也不知哪來的勇氣,我竟氣定神閒地站在台上侃侃而談、跟學生互動,就像教了10餘年的老師一樣自在!

沒想到,這個打工經驗竟開啟了我後來的事業之一!我大學當了好幾年的寫作課老師,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安親班教書,甚至有家長因為欣賞我而聘我到家裡去教一對女兒。我自己製作教材、搜集研發了教案,並將學生作品一一保留了下來。十餘年後,我離開報社,因為想指導自己的女兒便又翻出當年的教材,就這樣,竟又開始了我的事業第二春!

「打工」,絕對不是「浪費時間」!

在千奇百怪的打工經驗中,我了解自己、發掘自己的長處與短處,也接觸社會、瞭解社會,實際體驗社會的脈動。更在應徵工作、爭取機會以及跟同事相處的當中,得到許多寶貴的經驗。當然,最重要的,就是當自己手裡捏著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時,我終於懂得金錢得來不易,「要怎麼收穫,先怎麼栽」的道理。

從此以後,我結束了茶來伸手、飯來張口的千金小姐生活,開始體會如何在社會中賺取自己生活所需。大學四年,我自己當二房東,跑腿服務房客,以勞力省下房租 ; 我自己賺取零用錢,不再動輒向父母開口。也因此,雖然我家境不錯,但是我始終自力更生,從沒「啃老」,更以不靠父母、發展自己的事業為榮。

還有什麼比「打工」能夠學到更多?家長們!讓孩子試著用他自己的雙手,去打開他自己的世界吧!